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与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概不向浏览该资料人士发出、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转移任何种类的权利。
尊敬的投资者/合作伙伴:
鉴于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将于 2024年8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运作指引》第六条的规定: 除已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合格投资者、符合规定的基金评价机构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委托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除私暮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该基金代销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展示和传递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协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您不是产品份额持有人或未与我司建立代销合作关系的机构,但希望获取我们的产品业绩相关信息进行投资前跟踪的投资者,为了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欢迎您联系我司进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在认定成功后,我司会向您正常披露产品业绩相关信息。
产品经理联系方式:座机:028-84788756 手机:17623233095(微信同号)
(供参考)以下为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
自然人投资者(普通):
1.资产证明:近一个月内个人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信托产品、保险产品及基金份额等)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收入证明(附银行流水)
2.身份证明
3.完成风险测评问卷(请联系管理人获取)
机构投资者(持牌金融机构):
1.公司营业执照
2.金融业务许可证
机构投资者(普通):
1.公司营业执照
2.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证明
3.完成风险测评问卷(请联系管理人获取)
产品投资者:
1.产品协会备案函
2.管理人营业执照
3.管理人公示信息
电话:028-8478875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中段177号11栋1单元6楼2号